1726年,法国启蒙运动先驱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正式出版。虽然是基于猜想的乌托邦理论,但书中“一个人与社会签订了契约,每个人的愿望必须首先与社会妥协。”是社会整体愿望的一部分”成为了社会人士所倡导的标准。在经济领域,这种观点逐渐成为现代商业契约的既定原则之一,从制造业、金融等传统行业,到传媒业、服务业等新兴领域,这种精神。契约所倡导的相互制衡、互惠互利,在近300年后“依然神圣不可侵犯”。
已有百年历史但确实是初级的足球产业,也经历了一个从粗糙到精细、从随意到严谨的签约过程。尽管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欧洲各国的体育经济和系统化商业运作模式尚未建立,但遵循传统合同的足球活动却颇为相似,至少在薪资、合同时长等方面不乏相似之处。基本术语。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电视转播的普及和足球商业运作的日益成熟,球员的合同也发生了迅速的变化——从金额、时长等更为详细的基本条款到各种特殊条款。层层保护。虽然合同谈判的核心仍然是时间的长短和收入,但诸多违约条款和解约条款的设立,在这个时代的足球圈里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如今,在足球圈子里,任何一份合同的成立与撕毁,都已经成为了一场不折不扣的商业游戏。
从类似泰勒制时代的合同,到如今时常登上各大报纸头条的球员续约、解约、违约等新闻,足球合同已经不再是一份文件那么简单。一式三份。这个诞生、演化、成熟的过程本身就是现代足球的一个演化理论。
标准化时代
当任何老板或经营者接管俱乐部时,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购买新球员,保留他们需要的球员,并出售他们不需要的球员。每一步都与合同息息相关,1995年,有些秃头的比利时人投诉将欧足联告上法庭之前,过程相当机械化。这段时间的合同重点并不是合同内容本身,而是球员签约前的运筹帷幄。
以米兰签约古利特和巴斯滕为例。米兰虽然有着辉煌的历史,但当时的地位却非常平均。媒体大亨西尔维奥·贝卢斯科尼接手球队后,带着一大笔钱离开了球队。除了巴雷西等人随队降级之外,他们也在国际舞台上寻找顶级球星助阵。当时,阿贾克斯的年轻前锋范巴斯滕和埃因霍温的中流砥柱古利特成为老海湾的热门人选。但此时,意甲的老对手尤文图斯,以及西甲的强大巴塞罗那,也都对两人暗暗感兴趣。当成绩和人气都不如当时的对手时,贝卢斯科尼打动两位球星的方式就是真诚。他不仅多次飞往阿姆斯特丹与来自埃因霍温的两位明星交谈,还在聚会上为两位明星弹钢琴。在贝老板的情感攻势下,两位巨星先后穿上了红黑剑条纹衬衫,年薪高达250万美元——这在当时是一个非常高的价格。华丽加盟之后,就是双方将契约履行到底的时候了。这个过程漫长而乏味。
20年前,贝卢斯科尼非常幸运。米兰本土球员普遍吃苦耐劳,吃苦耐劳。老队长巴雷西十多年来年薪从未超过200万。球队主力后卫加利的底薪甚至超过了50万。这种情况为实行“标准化”分级工资提供了最宽松的氛围。其次,此时的球员在合同到期后不能自由转会,而是会留在俱乐部等待俱乐部续约或者将其出售。此时的米兰缺少的是冠军,而不是金钱。这成为三剑客在米兰城度过职业生涯最美好的岁月的关键原因——不是他们不想离开,而是他们无法离开。
然而,当20世纪90年代的米兰王朝终结在超白金一代阿贾克斯脚下时,欧洲足坛炸开了一道雷霆——博斯曼。一名不知名的比利时球员提出的投诉,让沉睡了80多年合同标准化时代的欧洲足坛进入了新的运营模式。
博斯曼时代
很多资深球迷一定都熟悉有“欧足联掘墓人”之称的博斯曼先生的一生:博斯曼是比利时足球乙级联赛列日队的一名普通球员,1990年合同到期后,博斯曼计划重返比利时。法国队敦刻尔克出战。然而敦刻尔克无法提供列日所需的转会费,因此列日不会放走他。旷日持久的争吵让博斯无球可打,收入也大为减少。于是他一贫如洗,在卢森堡花园状告欧洲法院,要求对这次转让进行贸易限制。经过漫长而艰苦的诉讼意甲球员周薪和年薪换算,博斯曼最终胜诉,并于1995年12月15日,欧洲法院做出裁决:博斯曼和欧盟境内的所有球员在合同到期后都可以在欧盟成员国内自由流动。这就是大家所说的博斯曼法案。
著名的博斯曼
博斯曼法案有两个基本点。首先,如果球员确认合同已经到期,不想续约,可以立即离开;第二,没有所谓的外援,只有欧洲人和非洲人的区别。这两点足以动摇欧洲足球的根基。合同到期后立即离开的权利,让球员在合同谈判中不再处于弱势地位。只要你活到合同到期的那一天,无论原来的俱乐部有多么强大,他们都拿你没有办法,更何况是在原来的合同期内。不管踢不踢,俱乐部还是要按照合同支付工资,于是一些等待合同到期的球员就应运而生。第二条 欧洲成员国内部外援认定标准的废除更加激烈。大量来自北欧、南欧、东欧的低价外援涌入五大联赛。原本球员输出国的生意已经困难重重,意大利和西班牙联赛很快就成为了外籍球员的聚集地。这场凶猛的球员流动在几年之内就改变了欧洲足坛的势力版图。法国队和西班牙队成为第七届世界冠军。以葡萄牙、西班牙为代表的东南欧势力在欧洲版图上迅速崛起,导致此前中欧在欧洲足坛的霸主地位迅速瓦解。
1998年世界杯冠军法国队
博斯曼法案的受益者首先是富有的俱乐部。只要合同到期,无论明星有多大,都不是问题。博斯曼法案的受害者也是不言而喻的,那些商业模式建立在培养球星并高价出售以获取利润的俱乐部。也被直接颠覆,成为博斯曼法案的直接受害者。
如果没有博斯曼法案,阿贾克斯的辉煌将会持续更长时间
长期合同和高薪时代
为了留住自己的明星球员,各家具乐部不约而同地在2000年左右开出天价合同来留住自己的明星球员,并尽可能地延长合同期限。此时,虽然《博斯曼法案》在欧洲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但各俱乐部在实施时,往往只援引了在免费获得球星方面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而忽略了关于任期时长的规定。合同。处于领先地位的是西甲俱乐部拉科鲁尼亚队。
忠诚之灵贝勒隆
他们成功收购了巴勃罗、特里斯坦等廉价且优质的球员。 2000年马竞降级时,他们以极低的价格收购了莫利纳和贝莱隆两名西班牙国脚。不过,拉科鲁尼亚与这些球员签约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合同必须签十年,并且每位球员的违约金在8000欧元以上。这大批球星后来都晋升为国足球员,不少豪门俱乐部都对拉科表示了兴趣。该团伙准备出发。不过,根据西甲规定,如果对方拒绝开价,则只有在价格不低于球员违约金的情况下才能启动转会。因此,能够成功转会的拉科球员很少。当荷兰人马凯离开时,他甚至已经到了自己的年龄。以至于付出生命的代价。
马凯加盟拜仁历尽艰辛。
拉科鲁尼亚的长期合同策略取得了成功。当然,这只是暂时的成功。 2006年后,拉科鲁尼亚早已被排除在西甲第一组之外。贝莱隆、弗兰、安德拉德等人都因年龄和伤病而陷入困境。当年的黄金合同早已变成了烂合同,而俱乐部解约特里斯坦也证明长约可以救他一时,但不能救他永远。
与长期合同相对应的是加薪。尽管自2000年以来各大联赛的电视转播费用逐年增加,但俱乐部的很大一部分红利却被球员不断上涨的年薪所稀释。作为英超联赛中电视转播收入最丰厚的顶级球员,他们成为了球员收入增加的牺牲品。历史第一份10万英镑周薪合同被罗伊·基恩拿走。此后,费迪南德、兰帕德、亨利等人纷纷效仿。加入这个行列。在意甲联赛中,在球员年薪预算方面向来缺乏长远规划的国米,在2001年支付了700万美元税后年薪留住了号称自由转会的雷科巴,但单单与尤文图斯的薪资相比,国米就显得有些相形见绌了。在阿布入驻斯坦福桥之前,尤文图斯每年都向其球员支付全欧洲最高的薪水。
条款时代
佩雷斯上台后,与他先后引进的四大球星签订的合同中的三项条款尤为引人注目:一是球星必须无条件参加俱乐部的夏季世界巡回赛;二是球星必须无条件参加俱乐部的夏季世界巡回赛;其次,50%的肖像权与俱乐部共享。三是代表俱乐部进行主赞助商广告的拍摄及后期宣传。这些条款本来并没有包含在常规合同中,但随着现代足球向商业化运作靠拢,一些本应出现在好莱坞明星的演出合同或代言合同中的条款被完美嫁接到足球圈中。
如今贝克汉姆已经退役,每年仍然可以从版权所有者那里获得1270万英镑的收入,可见他的肖像权有多么有价值。
后博斯曼时代,为了规避长约和高薪可能带来的高风险,俱乐部和球员经常互相算计意甲球员周薪和年薪换算,提出对对方有利的条款。这场比赛的最终结局是在2004年后的球员合同中,出现了各种奇怪的条款。比如,为了根除巴西球员不爱学德语、经常溜之大吉的坏习惯,在马塞利尼奥与柏林赫塔的新合同中,明确规定马塞利尼奥必须每周都上场。参加几门德语课,狂欢节期间迟到会被处以重罚。
在球员出售方面,合同条款往往千变万化:意甲曾经著名的“共同所有权”合同就是一个例子,在这种合同中,大俱乐部购买他们喜欢的球员的一半所有权,或者购买自己喜欢的球员的一半所有权。他们不需要的球员,一半放弃,一半给较小的球员。俱乐部避免先被抓,不浪费人员;英超的短期租借合同从三个月到一年不等,租借费用、远期购买费、工资负担比例都灵活得惊人。也进一步催生了国际足坛流行的零租金理念,将博斯曼精神发挥到了极致。
2007年夏天,罗马以375万欧元从莱切手中买下了黑山武齐尼奇一半的所有权。
合同框架
基本上,职业球员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就在这里。欧洲货币一体化后,欧元年薪结算已成为欧洲足坛职业合同的主流制度。当然,也有例外。在英国,人们仍然习惯以英镑为货币单位和周薪制度。当然,无论以哪种货币为单位,都是大致相同的。 2001年,国际足联颁布的新转会规定中有这样一条:“球员转会必须受合同约束。合同到期时球员可以自由转会,俱乐部无权禁止。”这是《斯曼法案》之后,国际足联与欧盟协商后正式达成的结果。当然,欧洲是这一条款的先驱。 1995年以后,大多数欧洲球队都已经遵循了这一原则。
德赫亚周薪达到37.5万英镑,英超最高
签字费
为了鼓励球员支持转会,新俱乐部还会向球员支付一笔钱,这就是转会签字费。转会费用不包含在球员工资、转会费和违约金中。这是线下玩家坐下来谈判合同时经常提到的一个词。在《博斯曼法案》出台之前,即使是顶级球员,能拿到100万美元的签约费也是非常罕见的。此后,签约费金额呈现几何增长趋势。当然,普通的中小足球俱乐部不可能开出昂贵的签约费,大俱乐部才是专家。签约费直接关系到球员的收入,而且金额巨大,因此对球员的吸引力甚至比薪水还大。事实上,很多学生通过这种方式赚了大笔钱,然后趁机逃税,默默发财。因此意甲球员周薪和年薪换算,签约费在足球界甚至被称为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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