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证中国篮协对新疆广汇男篮俱乐部处罚一事谁对谁错,首先要研究它的组织结构,确认其主要地位。中国篮协,从它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它的组织结构。中国篮协的全名应该是“中国篮球协会”,它的使命是组织和推动全国篮球运动的发展中国篮球协会级别,提高国民的身体素质。作为一个方面的“协会”,在中国并不少见。比如单单在体育领域,就有篮球协会、足球协会、乒乓球协会、排球协会、游泳、体操、田径、击剑等。如果说有无数个有点夸张,但分门别类却是不争的事实。比如中医协会、中医联盟、作家协会、曲艺家协会、戏曲协会。可以说,各种各样的协会遍布中国各地,长城内外,从北到南。 有国家级的协会,也有省、市、自治区的协会。比如各地各级商会随处可见,就是我家乡那个小县城,就有商会驻扎在各地。很显然,这些协会是社会上的群众组织,与具有行政权力的部门不一样。没有得到主管部门的授权,它们不具备行政职能,无权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所以,以中国篮协的名义处罚新疆广汇男篮俱乐部,是错误的。

中国篮协的管理模式更是匪夷所思,它之所以无视法律,对一个具有独立法人的俱乐部进行处罚中国篮球协会级别中国篮球协会级别,就是用家庭式的管理模式取代了依法办事的法律制度,这是对法律的褒扬,也是中国篮协管理运作混乱的症结所在。以篮球界的CBA联赛为例,虽然CBA联赛公司是由中国篮协组织成立的,但是CBA公司已经注册成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与中国篮协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我们再来看看CBA公司的组织架构,是由20家篮球俱乐部作为股东成立的股份制联盟,联盟出资基数为100,各俱乐部占股5%。从这个架构可以看出,CBA公司与中国篮协不存在垂直领导关系。 在CBA公司的成立过程中,中国篮协没有出一分钱,更没有拥有CBA公司的股份。按照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中国​​篮协与CBA公司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法律关系,双方地位平等。中国篮协的职责是发现篮球运动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纠纷双方的纠纷,或调查纠纷事实,以便有管理权的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篮协的作用是桥梁和纽带,除了调解外,篮协不具备任何行政管理职能。

中国篮协之所以凌驾于CBA和20个俱乐部之上,就是因为它把CBA当成自己的下属,把20个俱乐部当成中国篮协的20个儿子,用家庭式的管理模式代替法律,从而形成集权、专制甚至独裁的帝王人治模式。因为没有法律可循,统治者的权威、情感、利益才是行动的唯一标准,要么专断,要么不公正,践踏法律,宣扬人治。

一些以情绪代替法律的网友提出:每个行业都有行业规矩,每个家庭都有家庭规矩,甚至农村都有村规民约。没有规矩,就没有秩序。网友们慷慨激昂的发言,看似很有道理,也符合非政府组织的行为准则。然而,这些网友却忘记了一个重要的法律事实:行业规矩、家规、村规民约的制定,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如果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则无效。比如,在某个家族的成员中,如果有人违反了家规的规定,通常的做法是家族高层对违反者进行批评和指责,以此对家族其他成员起到警示作用,维护家族内部的和谐秩序。如果家族首领对违反者处以私刑,则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比如,在某个行业的运作机制中,如果行业成员的行为违反了行业规则,那么其长老能否利用自己的威望和弟子的支持,对违反行业规则的人进行处罚,比如把他们关进小黑屋、逼他们面壁、用棍棒殴打,以纠正行业规则?不可以。长老的行为已经触犯了非法拘禁罪。如果将违法者打成轻伤或者重伤,长老和施暴者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会顾及你的规矩和民间的约定。

中国篮协需要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法律定位,首先要明确自己是一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权力部门,还是一个社会群众组织的服务机构?做任何事情、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以法律、法律规范作为协会的行为准则。多一点模范性,少一点随意性,从管理思维向服务职能转变。只有这样,才能获得CBA公司和20个篮球俱乐部的尊重和支持。篮协想要拥有的管理职能,应该交给体育总局,把CBA公司和俱乐部的后勤工作做好。不会再出现像新疆广汇男篮俱乐部那样的极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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